河南省纺织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是由河南纺织设计院(创建于1953)20073月改制组建的综合设计院,拥有民用建筑设计甲级、轻纺行业设计甲级,同时还具备相应的规划设计、人防设计和压力管道设计资质,并通过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可承担国内外轻纺行业、建筑行业的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建院几十年来,立足河南,面向全国,走向世界,完成数千项工程项目的设计和咨询任务,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本公司现有员工400余人,技术力量雄厚,其中:纺织工程设计大师1人,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11人,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5人,其他各种国家注册专业(给排水、暖通、电气、咨询、造价、监理、化工等)工程师30余人,高级技术人员60余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4人、高级工程师52人,其他各类工程技术人员200余人,设有总图规划、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工艺(纺织、化纤、印染、轻工、机械)、消防、环保、工程概预算、工程监理等十几个专业。在全国纺织行业,纺织工程设计与咨询综合实力处于前三位;在河南省民用建筑市场,设计与咨询综合实力名列前茅,设计水平在纺织行业和河南省民用建筑设计行业处于领先位置。与我院合作单位有:恒大集团、上海绿地集团、保利地产、金科地产、建业集团、河南名门置业有限公司、鑫苑(中国)置业有限公司、河南英地置业有限公司等国内众多知名房地产公司。

建院60多年来,承担国内外轻纺行业、建筑行业的工程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三千余项,项目遍及我国各省、市、自治区及全球10多个国家。我院先后荣获“河南省建筑行业100强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优秀勘察设计单位”、“国家商务部颁发AAA级信用工程设计单位”、“河南省建设系统AAA级诚信设计单位”等荣誉称号。公司积极参加行业建设,主编或参编国家、纺织行业及河南省地方规范、标准和标准图二十余项,曾获得部、省级各种优秀设计奖、咨询奖、科技进步奖100多项。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完善公司专业技术人才梯队,根据公司人才发展战略,特启动招聘计划,面向全国招聘人才。

在这里,你将获得:

年终奖金         注册补贴

先进奖励         五险一金

午餐食堂         周末双休       

带薪年假         节日福利

专业技能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

……

一、  招聘计划

序号

需求专业

人数

学历

工作方向

1

纺织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纺织工厂设计

2

轻化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印染工厂设计

3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

1

本科及以上

化纤印染工厂设计

4

城市规划

10

本科及以上

工业和民用建筑方案设计

5

建 筑 学

25

本科及以上

工业和民用建筑施工图总图设计

6

结构工程

21

本科及以上

工业和民用建筑结构设计

7

给水排水工程

3

本科及以上

工业和民用建筑给排水设计

8

暖通空调

1

本科及以上

工业和民用建筑暖通设计

9

电气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工业和民用建筑电气设计

10

项目管理、工程管理、行政管理等

1

大专及以上

行政(有招投标经验者优先)

二、应聘程序

1.有意应聘本公司的人员请先登录我公司官网www.hnfjsj.com,通过网站查询我公司基本情况。

2.通过网站查询我公司需求计划,结合本人所学专业及特长,将本人简历等应聘材料投递至公司招聘专用邮箱:hnfjsj_rlzyb@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性别-本科学校-本科所学专业-研究生学校-研究生所学专业(研究生)-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本科学校-本科所学专业(本科生)-应聘岗位。

3.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成绩单(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期间成绩单)、身份证扫描件、专业作品集等。

4.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后,对符合录用条件的应聘者组织笔试或面试(时间、地点视具体情况确定),面试后确定录用人员。

三、薪酬福利

薪酬:基本岗位薪酬+补贴+年终奖金+注册补贴+技术奖励+先进奖励等。

福利:五险一金+午餐食堂+健康体检+带薪年假+节日福利+外出旅游+法定假日+周末双休等。

学习:新员工入职培训+部门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专业讲座+项目考察+继续教育培训+课题研究等。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18695900084     17638109865

固定电话:0371-66686152

    址:郑州市市场街69

招聘邮箱:hnfjsj_rlzyb@163.com

    址:www.hnfjsj.com

邮政编码:450007

五、注意事项

1.对符合录用条件的我公司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并确认参加笔试面试的人员,请保持手机畅通。参加我公司笔试面试的人员,须于规定时间前到达我公司。逾期未到者,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2.来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纸质简历(附上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相关作品等。

3.交通路线:公司位于郑州市桐柏路与市场街交叉口,地铁一号线五一公园站D口出站向南50米路西。

附件一: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①“零门槛”落户郑州;

35岁以下全日制学生生活补贴:硕士1000元,本科500元;

35岁以下全日制学生购房补贴:硕士5万元,“双一流”本科2万元。


附件一:

郑州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细则(暂行)

第一条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 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精神,为吸引更多优秀青年人才在郑创新创业,形成一支适应国家中心城市建设需求的高素质后备人才梯队,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落户政策

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具体程序由市公安局按照我市人才落户有关政策落实。

第三条  生活补贴政策

(一)申请条件

120171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

2.硕士、本科毕业生年龄应在35岁以下,博士不设年龄限制。

3.毕业三年内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户口的毕业生不需提供)。

4.与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在郑州自主创业,并按规定缴纳企业职工养老或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且在郑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满三个月。

(二)补贴标准

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分别按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申领3年的生活补贴。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按本科毕业生标准申领。

申请人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当月为起始期,往后根据实际缴纳养老保险月份据实发放。

申领时限为毕业三年内,超过三年没有申请的不再受理申报。

暂未工作或创业,且缴纳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满3个月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视同),可按相应标准申领6个月的生活补贴。

(三)申请程序

1.申报。青年人才按户籍所在地(以身份证为准)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每年17月份由个人向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

2.审核。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对相关资料进行初审,提出初步补贴名单,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市政府研究确定拟补贴名单。

3.公示。市人社局负责对各县(市、区)、开发区汇总报送的申领生活补贴人员名单在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4.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将人员名单及相应材料反馈至市财政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人社局,市财政局根据申报情况,将资金分别拨付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将资金统一拨付至个人账户。

(四)申请材料

1.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户口册页)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提供《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认定的证明,对《全国技工院校电子注册和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无法查证的毕业证,由毕业院校出具相关证明;

3.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纳税证明材料。

第四条  购房补贴政策

对符合生活补贴发放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可同时申请购房补贴,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具体程序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根据我市购房补贴有关政策落实。

第五条 创业(帮扶)补贴政策

(一)范围对象及补贴标准:在郑州落户且在郑州辖区内创业的青年人才,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并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可申请10000元一次性创业(帮扶)补贴。

(二)申请程序

1.申报。创业(帮扶)补贴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

2.审批。各县(市、区)人社局或郑州市级孵化园区核实真实情况,汇总后报市人社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三)申请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5.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6.《创业扶持项目(补贴)真实信息核查表》。

第六条 创业孵化补贴政策

(一)范围对象:青年人才开办的创业实体入孵经营,可享受创业孵化补贴。

(二)补贴标准:孵化期为3年,对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20000元。

(三)申请流程

1.申报。每年1月、7月向市级创业孵化园区申请创业孵化补贴。

2.审批。市级创业孵化园区对青年人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汇总,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审批。

3.资金拨付。市人社局将拟补贴名单报市财政局审核备案,审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企业账户。

(四)申请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

2.身份证;

3.毕业证;

4.创业培训合格证;

5.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证明。

第七条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新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第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